付费像“套娃”,看电视为啥成了闹心事儿?******
文/杨宏伟
你有多久没有打开过电视了?近期,演员李嘉明发视频指责电视收费乱象。同时,李嘉明称自己已经三年没有打开电视了。“花大几千买的电视看不了,打开全要收费、要包月VIP。”一番真切吐槽,激起无数网友呼应。
目前在智能电视上追剧,总共分几步?有网友表示,首先要装宽带、然后装机顶盒,然后阅读冗长的会员须知,开通影视平台的会员。最后发现,要看的资源可能还需单独付费。
坐在沙发上累了,你准备躺在床上用手机接着追。又发现同一平台的电视端、手机端、平板端的权益并不相通,需要各付各的费……加上广告弹窗,幼儿内容单独开通会员,超前点播等一系列圈钱套路,杂乱无序的电视APP经营现状,用户体验真的糟糕透了。
客厅里的广告位
和传统电视不同的是,智能电视可以通过卖电视,卖广告位,卖会员,卖内容来盈利。电视已经成为摆在客厅里的广告位。销量越高的智能电视,广告收入也就越多。同时,智能电视还接纳各大第三方视频平台的入驻,造成了如今智能电视自有平台、内嵌APP、用户安装的第三方视频平台齐聚一堂,“套娃”式收费,“多次收割”的混乱现状。
“套娃”式收费行为违法吗?
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对国是直通车表示,如果影视平台对于会员或者其他收费服务的使用范围存在虚假宣传,则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退一赔三。如果不存在不实宣传,则不违法。
赵占领认为,影视平台的会员服务协议存在内容过于冗长和晦涩难懂的问题。很多普通消费者在购买影视会员服务前没有仔细阅读“会员须知”的习惯,导致消费者会认为购买会员服务后可以一劳永逸的享受所有平台资源,这是产生消费纠纷的关键原因。
他认为,尽管只要不存在虚假宣传可以进行多次收费,但从实际保护消费者权益角度而言,商家应在销售会员服务前,在关键显著位置,以简洁易懂的方式让消费者真的知悉会员服务的内容和使用范围,做到让消费者真正知情。
“套娃”式充会员消耗消费者信任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常莎认为,近年来,随着版权保护意识的加强,消费者已能够接受内容付费模式,但因尚无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电视会员业务予以规范,这导致其一定程度上处于“野蛮生长”的状态。“套娃”式会员收费不仅影响消费体验,也会消耗消费者的信任,长此以往会动摇付费观看的根基,不利于行业良性发展。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则表示,“越来越多的用户已经不再看电视了,电视产业也走向下坡路。”
他认为,这种“套娃”式付费是利益驱动的结果,是想以电视这一客厅娱乐为入口,来实现用户附着和用户流量变现。但这种行为要适可而止,无止境的攫取用户价值,最终只会损失用户口碑,“毁口碑容易,重新培养用户消费习惯很难,业内的企业要权衡利弊”。
看电视怎样不“闹心”?
对于让用户闹心的智能电视会员体系,盘和林认为,第一,电视平台应尊重用户的选择,用户不买会员也应该能够使用基础功能,收看基础内容;第二,用户内容价值要和用户付费相匹配。比如,有些课程当前的确是知识付费的,制作方需要用收费来维持创作热情,那么这些收费无可厚非。但因为渠道播放方要额外创收或者捆绑销售而造成的收费,则应该严令禁止。
常莎认为,学会倾听用户的声音,不断提升电视产品的友好度,才能实现口碑和市场双丰收。改善这个问题需要加快制定相应的行业标准和规范,让会员收费更合理。同时,要尊重消费者的感受,探索建立多个用户端互相兼容的电视会员体系,并丰富视频资源内容,让消费者不再“套娃式充会员”。
360联合天津智慧城市数字安全研究院发布《全球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报告******
2023年1月10日,360天枢智库、天津智慧城市数字安全研究院、网络空间国际治理研究中心三方联合发布《全球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报告,报告站在全球视角的宏观高度纵览、分析和解读人工智能安全治理问题,提出人工智能发展面临十大安全挑战,旨在探索既能发挥人工智能技术效益又能控制其安全风险和负面影响的治理之道,是中国学术界和产业界对人工智能发展与安全的一次思想碰撞与深度探索,对人工智能安全治理具有积极指导意义。
在人工智能加速智能化变革的同时,针对人工智能的伦理规范、风险框架、以及治理理念和模式的探索成为各国学术界和政策界的重点工作。360首席安全官、天津智慧城市数字安全研究院院长杜跃进称,人工智能作为中、美、欧等国家或地区都在积极发展的关键新兴技术,其在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安全挑战也更为复杂多元,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已经将安全治理列为各自人工智能战略的优先事项。
目前,各国普遍关注的人工智能安全问题共十类,包括网络安全问题、企业合规问题、可解释性问题、隐私安全问题、声誉和伦理问题、未来劳动力问题、公平性问题、人身安全问题、社会稳定问题、以及国家安全问题。而以上挑战映射到人工智能的研发和应用过程,又可以划分为人工智能自身安全、衍生安全、以及人工智能赋能安全等核心安全挑战。
报告显示,作为一种数字技术,人工智能“双刃剑”特征明显,不仅自身存在数字安全威胁和隐患,随着人工智能工程化、场景化、平台化落地不断加快,人工智能安全需求已经超越单纯技术范畴。面对日趋复杂的安全挑战,人工智能安全治理难以一蹴而就,只有在实践中不断摸索,才能将人工智能安全风险遏制在可控范围。
报告对各国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模式进行了深入剖析,针对上述问题,报告主要发现:美国流派在人工智能安全治理上采取的手段是在人工智能技术部署、使用与监测的全过程中都进行验证与监管,建立与之配套的规范体系;欧盟流派则更寄希望于运用监管框架与信任体系来对人工智能的安全进行规制,其规制更倾向于人权方向;相较美国与欧盟,中国流派的人工智能安全治理致力于形成内含研发、管理和应用的全流程安全保障体系,涵盖基础框架研制、基本安全原则、供应链管理实践指南、安全服务能力、应用领域的标准研制等各个方面。
为了避免人类社会发展被技术创新所“反噬”,也就是落入所谓的“科林格里奇困境”,产学研各界以监管和设置可操作性原则为主导,通过治理实践凝聚共识,探索人工智能安全治理的思路与模式。报告详细介绍了业界通用的各类风险治理思路,首先是基于未来风险预防的影响评估模式,其次是基于自主性原则的元监管模式,然后是基于透明追踪的AI系统预警模式。并由此细分出以用户为考虑重点的参与性设计和以政府为主导力量的敏捷治理两条路径。
在中国,360等多家人工智能龙头企业以自身实践构建行业安全案例,走出了技术赋能、行业规制、平台监测的多种道路。其中,360承建了科技部牵头成立的“安全大脑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建设,集中解决各类人工智能发展问题,引领人工智能安全生态建设。
作为报告联合发起方,天津智慧城市数字安全研究院依托于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核心区——中新天津生态城提供的丰富应用场景,紧紧把握新型城市发展规律和机遇,致力于促进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助力打造“智慧城市国家级标杆区”。
随着数字经济成为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人工智能产业将得到更大发展。同时,人工智能安全治理也将得到全世界的关注和推动,《全球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报告作为相关领域的权威论著,也将为人工智能产业的健康发展贡献一份重要的力量。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